2015年四川绵阳市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5)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规模较小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亲属,原则上实行回避。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1.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监察局 0816-8130081
2.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6-8130025
3.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1452
0816-2264961
028-8333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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