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示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黄冈市《关于2015年度在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中引进人才的工作方案》,结合红安县事业单位用人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计划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60人(引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红安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要求一览表》)。
1、经县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急需紧缺专业20名,通过“绿色通道”程序(以下简称A类)予以引进。引进计划如下:土地资源和城市管理专业1人、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1人、土木工程专业3人、城乡规划与设计专业1人、农业水利与能源工程专业1人、水土保持专业1人、环境工程专业1人、安全工程与环境工程专业1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2人、食品科学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1人、电器工程与智能控制专业1人、英语(翻译方向)专业1人、体育(田径竞技方向)专业1人、审计学(投资审计方向)专业1人、信息技术(电子政务方向)专业1人、电子商务专业1人、法律专业1人。
2、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等程序)引进到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40名。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A类:具有经县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急需紧缺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级执业资格人员或全日制二类及以上院校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
B类:参加实习实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红安县服务期满且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②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③符合国家规定的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④引进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⑤参加实习实训的高校毕业生;⑥在红安县服务期满且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⑦ 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①因犯罪受过刑罚或曾被开除公职;②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非全日制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③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④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⑤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⑥政策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的A类人员,按《红安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绿色通道”的方式引进;符合资格条件的B类人员,按公开招聘的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等程序引进。
所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报考类别(A类或B类)。
具体引进方式,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当A类人员报考人数未超过引进计划时,按照先B类报考人员笔试,后所有人员统一面试的步骤进行;
2、当A类人员报考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时,提前对A类人员进行一次面试,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未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人员纳入B类公开招聘程序。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红安网(www.redhongan.com)、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rsj.gov.cn)发布《红安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应聘人员可下载《红安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填写《红安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A类人员须提供学位证)、近期有效的《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实习实训大学生须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或实习实训证明;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委组织部身份或期满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身份或期满证明。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红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城关镇园艺大道168—4号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网上报名: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报名要求中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yq568@tom.com(发送主题请标注:报名考试)。
4、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查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引进人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写的《红安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于12月12日登录红安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5、领取准考证:12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2:30至5:30),初审合格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B类报考人数与计划达不到3:1的比例,将根据报名人数调整引进计划。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凡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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