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共招聘14名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公告(2)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zyrs.gov.cn)、道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dzhrss.com)以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早上9:00—下午15:00)。
联系电话:13595228258,13985687563。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专家原则上为5人或7人,具体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专家构成。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留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的情况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档案寄送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邮编563500,联系电话:0851-25782017)。如考察对象不能及时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弃的,不再确定为拟聘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解除所签协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专业技术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由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57820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5820893(县纪委、监察局)
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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