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招聘3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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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招聘3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渭滨区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渭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及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渭滨区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7.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社局、渭滨区政府网、渭滨区人社局、渭滨区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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