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公开招考公告 12月21日开始报名(4)
八、聘任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示结束后正式办理聘任手续。经审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考单位和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九、试用期管理及任职定级
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16号)及《深圳市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将按照其报考的职位任职定级,具体办法见《深圳市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4〕9号)。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报考人员无论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还是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十、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数。
(二)基层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报名的第一天,即2015年12月21日。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1.深圳市201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