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绵阳市江油直接考核招聘29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江油市卫计局负责。
资格复审由江油市卫计局和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阅。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请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带二维码)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相符;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如单位社保交费、工资表等能证明的相关材料)。
(5)如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布的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领取准考证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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