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昭通市巧家县在岗临聘教师择优招聘77名公告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择优招聘在岗临聘教师的通知》(昭市教发电〔2015〕23号)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择优招聘在岗临聘教师实施办法》规定,为认真做好巧家县2015年择优招聘在岗临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昭通市巧家县在岗临聘教师择优招聘公告
一、政策依据
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13〕7号)文件规定:“截止到本意见施行之日仍然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个人自愿与用人学校按照国家、省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转为临时聘用教师,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对具备教师资格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2013年至2015年通过考试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
二、组织程序
择优招聘考试工作由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社局统一政策、统一下达招聘计划、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命题、制卷及资格复审工作由昭通市教育局负责。岗位设置、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阅卷、考核、体检、拟录手续等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
2015年全市择优招聘在岗临聘教师77人,其中巧家县7人。
四、招聘对象
截止2013年3月27日在岗,现仍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学前班和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截止本次招聘报名时年龄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三)无超生情况,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受到处分;
(四)户籍为昭通市。
六、照顾政策
(一)户籍为昭通市的在岗临聘教师报考本人户籍地或代课地所属县区岗位,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每满1年加3分,专科以下学历每满1年加2分。不足1年的不加分。
(二)除汉族外的其他民族加5分。
(三)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加5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间的关系)。
(四)评为州(市)级(含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
(五)各项政策照顾加(奖)分累计不得超过30分,超过的按30分计算。
七、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合卷)。
(二)考试内容:小学1-6年级现行语文、数学教材内容,满分100分。
(三)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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