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和静县东归乌兰牧骑队招聘10名事业岗人员公告(2)
(二)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和静县东归乌兰牧骑队排练厅
3.面试内容:
(1)声乐演员
a.自备一首歌(30分)
b.视唱练耳(15分)
c.发声(10分)
d.拔音(10分)
e.器乐:既兴伴奏(10分)
f.自备一首曲子(10分)
g.自备一段节目主持词(10分)
h.其他才艺展示(5分)
(2)器乐演员
a.听音(10分)(评委出题)
b.视奏(10分)(现场抽题)
c.节奏(10分)(评委出题)
d.演奏自选曲目(30分)
e.演奏规定曲目(15分)
f.原创曲目演奏:其中表演占10分、作品占10分要求演员化妆,穿演出服装。(5分钟之内)
g.其他才艺展示(5分)
(3)舞蹈演员
a.基本功:把上控制和大踢腿(10分);小跳组合和中跳组合(10分)
b.个人技巧(10分);指定技巧(10分)
C.视唱(5分)
d.器乐:自备一首曲子时间一分半钟(10分)
e.即兴伴奏(10分)
f.舞蹈表演(30分)
g.其他才艺展示(5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最低分数线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报考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按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7日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对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0996—5010516(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028323(和静县纪检委)
2015年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s.rar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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