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579人)(2)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6年1月20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6年1月22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市委组织部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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