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3)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jtedu.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交通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监察室 张膑
监督电话:0991-5281406
监督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刘兰英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十六、其他事项
(一)待遇
1.教授,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0万元;每月享受教授津贴1500元和专业带头人津贴;提供住房一套,研究室一间;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的,学院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负责解决配偶工作,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在学院的临时岗位解决就业。
2.博士,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万元;每月享受博士津贴1200元和专业带头人津贴;提供住房一套,研究室一间;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的,学院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负责解决配偶工作,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在学院的临时岗位解决就业;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报销读博期间学费;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jtedu.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jtedu.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1.2015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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