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44名教师简章(2)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如下:①应聘人员向招聘部门或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邮寄邮箱见附件1备注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考试与考核→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调剂。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初选材料(理论类及公共课类除外,其考核方式再另行通知)统一打包,并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指定邮箱投寄应聘材料。对于电子应聘材料超过20兆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光盘(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01331)。
初选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造型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专业创作作品电子文档(JPG格式)6-10件(设计成电子展板形式,学校统一用A3纸打印),其中个人独立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每件作品不得多于3幅电子图片,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设计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JPG格式3-5项设计作品电子件(设计成展板形式,学校统一用A3纸打印),其中不少于2项为个人独立设计作品,每项作品所提供图片不得多于8幅,每幅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初选材料均需单独打包统一以“初选展览+姓名+应聘院系+岗位”置于应聘材料电子附件材料中。
七、资格审查
学校结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学科方向、工作经历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八、考试考核
(一)作品考核
学校专家委员会按照《四川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相关规定,对符合岗位应聘基本条件人员的参展作品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根据评分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实际人数1:3的比例进入能力考核环节。
(二)能力考核
教师岗位能力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创作及科研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2、创作、科研能力考核
由学校科研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举办成果展览(史论、公共课及工程技术类除外),进行量化评分。
3、试讲
由招聘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试讲。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创作、科研能力考核成绩×30%+试讲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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