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体育局招聘专业教练员公告(2)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察招聘和考试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环节同步进行。
(一)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运动技术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册、秩序册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考察和考试兼报人员须注明兼报岗位),一式四份。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
(三)各招聘单位负责做好报名登记和协助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等工作,同时对报名人员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未通过的,当面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四)报名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期间,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及时做好报名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
(六)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将报名人员花名册和《报名登记表》与报名人员上述证件、相关材料和资格初审情况,经初审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考察招聘和考试招聘资格复审环节同步进行。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6年1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人员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招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考察招聘确认通知书》;对考试招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考试招聘通知书》(标注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
(四)资格复审期间,视情况调阅报名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
(五)复审资格时必须携带本人所报考项目的一节课时和年度训练计划。(汉文;纸质和电子版)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两步实施,首先组织考察招聘工作,待考察招聘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考试招聘工作(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工作同步进行,考察和考试环节分步实施)。报考人员如同时符合考察和考试招聘条件,可以兼报,即经考察招聘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考试招聘。
(一)考察招聘
1、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将深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形成考察材料提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报自治区人社厅进行体检、公示和备案。
2、同一岗位多人报考的,以考察结果并结合本人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比赛取得的运动成绩、学历层次和本人所提交的训练计划进行综合评价排序。
(二)考试招聘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项目训练、综合协调、语言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即对每位报名人员分别进行执教能力考试和专项技能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1)执教能力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现场问答),时间在30分钟以内。
(2)专项技能考试:结合考试前提交的一节课训练计划,在设定的考场进行专项讲课、专项技能示范、动作分析演练、现场考官提问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执教能力考试和专项技能考试各占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执教能力考试成绩×50%+专项技能考试成绩×50%。
3、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如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项技能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4、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的岗位,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5、考生参加考试均使用汉语作答。
6、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自治区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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