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通辽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164人)
根据《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制定通辽市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2015年内蒙古通辽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部分旗县市区卫生系统计划公开招聘164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5、截止招聘简章发布时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部分岗位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和在服务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7日至1979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9、各旗县“项目人员”岗位报考范围为本旗县(服务地)“项目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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