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1272人公示公告(2)
(三)网上报名
经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推荐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20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网上资格审核与确认
1、网上资格审核。各市(州)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凡未经推荐报考的,一律不得审核确认。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2日至2月21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6 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6年3月6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各高校、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审核。其中,在我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定向职位的,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并将名单汇总后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
1、高校应届毕业生:①《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02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①《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县级组织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①《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者创业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⑥组织关系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接受其报名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由高校党委或市(州)委组织部门加盖公章后上报。每位考生的资料分套独立装订。同时,《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档(光盘)需一并上报。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17:00)。外省高校推荐报名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寄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省委组织部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材料。
根据推荐单位报送材料,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3月26日-27日进行。具体事项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对象综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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