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昌吉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315人公告(3)
4、公布成绩:
4月6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①总成绩(无实务操作)=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②总成绩(有实务操作)=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50%+实务操作成绩×50%)×60%。
5、发放体检通知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五)体检
1、时间、地点:4月13日-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组织及标准:
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5)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6)。
3、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复检,复检费由考生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4月20日-4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5月15日前完成)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5月30日前完成)
通过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五、招聘工作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州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3-5年内取消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三)考生需认真研读《简章》及《2015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时涉及专业条件的,认真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填写,理性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效信息,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须关注查询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发布的招聘工作动态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招聘职位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变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要相信社会上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真题答案”、“熟人帮过”及通过网络等违法违纪的诈骗现象,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2357530
监督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333108
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4-2345923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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