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临汾蒲剧院等5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经研究决定,为临汾蒲剧院(戏剧研究院)等5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山西临汾蒲剧院等5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录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特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职称、资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
7、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采取面试和考核的办法招聘,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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