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市邻水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广安市邻水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59人)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邻水县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表现优秀的”参照《邻水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量化细则》综合确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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