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汕尾市妇女联合会招聘雇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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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汕尾市妇女联合会招聘雇员1人公告
根据《汕尾市市直党政群众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汕机编[2011]4号)有关规定,经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汕尾市妇女联合会拟招聘1名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汕尾市市党政群众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汕尾市妇女联合会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月31日之后出生。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2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凡是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处分的;
3.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6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汕尾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372426。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市妇联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汕尾市妇联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附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2.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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