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荣昌区招聘卫生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7人)(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 报名地点: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一楼大厅(昌州大道中段75号)
3. 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简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持本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6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资格证书、主要获奖(学院及以上)荣誉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现场报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否则按不诚信处理。
4. 报名咨询电话:46773431(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五、考试考核
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及以下,此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实际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平均比例在1:5以上,此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
2. 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该职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该职位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实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合格;面试中形成竞争的(差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合格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通知书领取见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rcld.gov.cn/)网站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不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或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初选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在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基础上,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优先顺序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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