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城市学院招聘公告(3)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7-6353085;0737-6111336
监督电话:0737-4628539;(院监察室)
2016年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
湖南城市学院
2016年1月26日
标签: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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