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诚聘教学科研人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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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诚聘教学科研人员14人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职能。学校现有广州市越秀区、花都区两个校区,总面积近300亩,现有教职员工379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校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岗人员(含教师岗10名),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985”、“211”高校和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985”、“211”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详见附件1);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2月19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9日后出生),学士学位或者大学学历并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9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需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须为第一作者),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均为第一作者)。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附件3)电子版(须附照片)发送到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dxrsc2016@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山”。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院人事处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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