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事业单位毕节市赫章县人民医院招聘63人公告(3)
七、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调整后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 hzrlzy.cn /)。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县外单位招考(聘)、工作调动等。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3222246(赫章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 hzrlzy.cn /)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2016年赫章县人民医院招聘职位表 2、2016年赫章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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