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
2.资格确认将核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并根据学业成绩、专业展示和面谈表现等要素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人员确认。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5的比例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名单于3月4日24:00前,在金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4.事项说明。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②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的名额。选择免笔试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5.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⑷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可改派遣(暂缓派遣)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⑽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⑾各类获奖证书。
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应届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⑾项。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⑾项。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⑾项。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⑽⑾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地点定在华南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以《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于3月10日20:00点前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11日进行,面试考场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报考含技能专业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当场评分、统计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四)成绩计算说明
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和面试现场张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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