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赤峰巴林右旗公益性岗位招聘3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内蒙古赤峰巴林右旗公益性岗位招聘370人公告
一、招募范围和认定条件
具有巴林右旗户籍,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一)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
(二)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三)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五)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七)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人员;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和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已与企事业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和财政供养的就业人员。
二、招募原则和岗位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遵循“统一规章、属地管理、自愿申报、公开招募、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招募岗位如下:
(一)、社区服务性岗位:50名,服务单位:各街道、社区,从事社会保障协理员岗位。
(二)、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150名,服务单位:巴林右旗公安局,从事治安员、交通协管员岗位。
(三)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120 名,服务单位:巴林右旗城市管理局,从事城管协理员岗位。
(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岗位:50名。服务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后勤辅助性岗位。
以上招募岗位必须符合七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三、待遇及管理
招募人员的待遇及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2月30日。
(二)、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名地点:巴林右旗就业局便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联系人:许东华、赵春敏
联系电话:6220432 6228817
巴林右旗就业局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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