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拟公开招聘1名具有工程管理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35周岁以下(含35岁),天津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熟练应用各类计算机办公及绘图软件;
5.正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核实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6.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201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月26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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