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长沙市涟源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57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中小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7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工贸职业中专)教师35名,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77名,幼儿教师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报考幼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贸职业中专汽车制造与检修岗位限招男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及教育和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一中: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其他高中:六中体育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只要其他条件符合。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工贸职业中专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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