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抚松县中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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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抚松县中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为了抚松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时补充和培养后备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抚松县中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执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符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聘用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长、用人单位、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领导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洪迁(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杜玉明(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庆福(抚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费聿庆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司刘安 (抚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高明态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科长)
栾士和 (抚松县考试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杜玉明(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费聿庆(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司刘安(抚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高明态(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科长)
栾士和(抚松县考试中心主任)
(三)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
张 洁(抚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监察专员)
王春林(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三、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抚松县中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差额性质。
抚松县中医院职责:抚松县中医院承担着全县人民绝大部分医疗和护理职责,具有疾病预防、保健及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的职责;承担着医生教学及对乡镇卫生院(所)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毕业生实习、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学习、中西医临床科研的任务、医疗抢险救灾等职责。
四、招聘专业及条件
根据抚松县中医院实际情况,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
6、身高要求:女性155厘米以上,男性165厘米以上。
(二)岗位条件
1、西医临床2人
骨外科实用型人才1人
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证,临床医学专业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西医内科医生1人
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医内科临床2人
心内科1人
要求:中医学专业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呼吸内科1人
要求:中医学专业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康复科中医医师1人
要求:中西医结合专业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助理执业医师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以上各岗位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明必须国家规定的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毕业证,一旦查出不符合规定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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