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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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8年3月9日之前出生);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
“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30周岁、3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5年、1980年3月9日及之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实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联系电话:88822634)。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已经被录用及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职位。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计生站负责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实操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实操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在内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操测试时间为1天。由区计生站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实操考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合成成绩合格人员不足3人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录取为本站编制职工,聘任期内享受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站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督。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826766(区计划生育服务站)、88661380(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下载:
1. 2016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职位表d.rar
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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