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20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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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白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资格
1.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0年 8月 31 日至1997年 8月 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5年 8月 3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内(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详见附件2);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2.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不同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与社会人员的年龄要求相同。
(4)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证明,并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5年 8月31日。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 10月 9日上午9:00 时至 10月12日下午17:00时,报考者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审核同意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系统审核同意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成功的考生,自 10月 20日下午17:00时开始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经单位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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