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50人公告(2)
(四)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菏泽市专职消防员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收工作全过程,凡有关证件主要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体检
按照《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对报名人员,在市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使用资格。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消防专业基础知识等,消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菏泽市专职消防员管理处统一组织命制试题、统一笔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阅卷。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使用资格,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动机、思想状态等方面。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人员考试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考核标准件见后)。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50分,50分以下的取消使用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人员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前50名的报考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
六、政治审查
菏泽市专职消防员管理处组织政治审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收职位及专业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对因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七、办理使用手续
招收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市专职消防员管理处与招收人员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招收使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不少于6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参加补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招收使用后的待遇参照《菏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执行。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
招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招收人员承担:
(一)违反约定服务期限的;
(二)严重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四)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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