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市上虞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4)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录用计划一览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组织人社部门反映。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干部学员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yu.gov.cn)、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ylss.gov.cn)等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575-82213801(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5-82120301(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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