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10)
四十三、哪些岗位不受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为保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岗位和特殊岗位的录用,根据国家和省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的有关倾斜政策,以下岗位不受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1.专业要求为少数民族语言的岗位;
2.专业要求为除英语和汉语以外的其他语种岗位;
3.单设招录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
4.法检系统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
5.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6.法医、文检、痕检等特殊技术岗位;
7.艰苦边远乡镇岗位;
8.艰苦边远乡镇公安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原则,招考简章里有专门一列标明该岗位是否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四十四、岗位排名如何计算?
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相对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排名的存在将影响后续排名,例如,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
四十五、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不区分当年和往届,都必须提交学历认证,请相关人员提前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之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详阅本文件其他部分。
四十六、笔试加分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拟进行笔试加分的人员将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关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报名表填写的电话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定传真机上传加分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四十七、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十八、体能测评如何执行?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报考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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