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5)
十五、何谓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审批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要求报考人员身份为“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只要报考人员现在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且5年内没有被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取消录用资格、开除、辞退(辞职)过,就满足岗位关于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
十六、如本人具有多种身份,如何选择身份方可通过审核?
有多种身份的人员,必须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份才能通过审核。比如:已有2年村官经历的在聘大学生村官,既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可以报考“非公务员及非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岗位,要报哪个岗位,就选择那个岗位要求的相应身份。
十七、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性别要求?
关于部分岗位进行性别限制的理由及依据如下:
(一)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煤炭、安全生产监督、测绘、人民武装、人民警察等部门或岗位,因从事矿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险性的工作,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二)因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关系,部分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如女看守所、女子监狱、妇联等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三)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
在除性别外其他条件相同的招考2人以上的岗位中,可以允许平均设置男女性别要求(例,一个岗位招2人,可以允许限制招男女各1人)。
(四)除上述三类情形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自身特点在岗位简介或有关说明栏里给出了限制性别的理由。
十八、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18至25岁:出生日期在1990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0日之间;
18至28岁: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0日之间;
18至30岁:出生日期在1985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0日之间;
18至35岁:出生日期在1980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0日之间;
18至40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0日之间。
十九、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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