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孝感市安陆市招聘公安系统基层单位文职人员19人公告
为了缓解我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现状,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安陆公安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事业的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安陆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文职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用人、制度化管理,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文职队伍,为安陆公安机关在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方面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文职人员性质
文职人员是地方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合同制聘用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使用公安专项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
四、招聘对象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但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五、招聘名额
全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19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5名。
六、招聘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愿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工作;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谈吐清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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