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酒泉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80人公告(2)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工作小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委牵头,各用人单位参加;各县(市、区)招聘工作小组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的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参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招聘工作小组在招聘会现场设立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甘肃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会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0日9时至16时。需“错峰”提前招聘的,由县(市、区)或招聘单位确定招聘时间并发布公告。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16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较少时,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
(四)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报备。校园招聘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招聘报名表报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拟聘人员中的2016届学生毕业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八)体检。由市、县(市、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3.2016年度酒泉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f.rar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卫计委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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