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东省莱芜公务员考试公告(4)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要凭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为地税系统基层税务所(中心税务所)公务员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为面向当地户籍(生源)或当地优秀人才招考的人员,在当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七、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八、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专题”中统一发布,其中,体检公告等信息将在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国税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aiwu.gov.cn),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发布体检公告的网站网址,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到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查询。
3.监督电话:0634-6229274、0634-6215024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634-6281122(网上报名、缴费)
0634-6296608(笔试)
附件1:2016年莱芜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考职位表
附件2:2016年莱芜市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
附件3:2016年莱芜市国税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表
附件4:2016年莱芜市地税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表
附件5:2016年莱芜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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