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区青河县山村幼儿园志愿者招聘公告(2)
四、招聘形式及内容
(一)招聘形式
考核以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
(二)招聘内容
1、 笔试(50分):考查考生对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
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青河县山村幼儿园聘用志愿者笔试试卷》由乡(镇)纪检委和中心校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12:00-2:00
笔试地点:当地乡镇中心校
2、面试:汉语口语测试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进行。
汉语口语测试(30分):由教育局具体负责,测试方法现场抽取一段汉语短文进行朗读,考查汉语口音是否标准;面试考官进行提问,考察考生对汉语的理解能力。时间5分钟。
幼教专业技能测试(20分):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三种类型,自选一种。时间10分钟。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并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派出所等部门提供证明。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教育局、各乡(镇)政府、乡镇中心校和山村幼儿园办学点进行公示。
八、聘用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乡(镇)政府审定后,由乡镇政府或山村幼儿园所在村委会签订聘用合同,一学年一聘。聘用者一旦聘用吃、住、行费用自理,月薪1200元/月。
九、岗前培训
由教研室、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组织为期不少于3天的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
十、监督及其它要求
各乡(镇)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各乡(镇)牧业寄宿制学校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青河县山村幼儿园3月志愿者需求人数v.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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