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公告(2)
四、面试、考核和聘用
(一)面试
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怒江州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才招聘专家组考察初选后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面试。面试采取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通过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考察应聘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报考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综合评价
面试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应聘者的面试结果进行定量、定性等综合评分,经各工作组集体评议,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招聘对象。
(三)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召开应聘人员座谈会,供需双方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到怒江州就业的卫生技术人才,到应聘医院所在地的州、县卫生主管部门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往届生)、学历认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学籍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到与怒江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报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一)招聘到怒江州的卫生技术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怒江州卫生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待遇。
(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要求本科学历,故报考本科岗位(州人民医院除外)的研究生不享受《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中关于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三)招聘到怒江州人民医院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医院补助5万元安家费。
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怒江州卫计局(电话:0886-3622651)。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86-3627980)。
附件一:《2016年怒江州引进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才计划表》
怒江州卫计委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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