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同江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2)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6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三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如果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体检及政审。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同江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政审
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6、公示
对于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局出具《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7、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落编手续。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相关保险,聘期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法律援助员岗位聘用后须在6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C证或以上),否则不再聘用。
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点击下载:同江市人社局招聘公告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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