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虎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9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市委、市政府办公环境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2016年黑龙江虎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9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聘后待遇
1、招聘单位:虎林市公安局。
2、招聘岗位:派驻市委、市政府公安协勤人员。
3、招聘人数:9人。
4、聘后待遇:一经录用,给予不低于现有协警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3、2016年3月1日前取得虎林市城镇居民户籍(不含农垦、森工),高中以上学历,男性,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复转军人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以及已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考试考核。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并进行健康检查;
4、对拟聘人选在虎林市政府网站(www.hljhulin.gov.cn)、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ls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或公示环节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聘人选按落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履行聘用程序。由市公安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分为10米X4往返跑、100米跑、俯卧撑,分别按30分、30分、40分计算,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累计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4、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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