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淄博高新区机关医院招聘护理人员10人公告(2)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新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最低分数线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公示。
(五)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30%、30%和4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示。
(八)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各项保险按照企业相关标准缴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后3年内,须取得护理执业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高新区地方事业局:0533-2341716
0533-2341718
高新区机关医院: 0533-62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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