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商丘市永城市卫生系统招聘医护人员公告(244人)(3)
七、聘用与待遇
此次招聘实行人事代理。公示期满,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本方案由永城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70-2718526 0370-2752036
0370-2718989
七、聘用与待遇
此次招聘实行人事代理。公示期满,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本方案由永城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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