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市卫计委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16山东青岛市卫计委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简章已经发布,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09:00—4月11日16:00;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详情如下:
2016年山东青岛市卫计委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详见《2016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5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博士岗位采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的方式,中初级岗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博士岗位
应聘人员注明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电子信箱wsrczp@126.com。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wsrc.cn)公布。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中初级岗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09:00—4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8日11:00—4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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