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南开区机动车排污检控人员招聘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相关事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纸笔作答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笔试考试全程委托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组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 2016年4月29日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6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环保局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审核无误后,将进入面试考生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现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后取学历认证报告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2日9:00至2016年5月14日17:00。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联合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2011〕73号)有关规定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每组考官7人。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面试进程全程录音。
(五)计分
《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的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区环保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 tjtalents.com.cn),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阶段递补按招考单位意见进行。
(二)考察
考察由区环保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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