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63人公告(3)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报考志愿分专业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档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体检
对考试、考核均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按1:1比例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2565676、2561118
监督电话: 2561087
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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