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招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部门整理应聘人员信息,经学校招聘小组审核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且符合学校岗位需要的应聘人员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下午4:00)
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或考核
考试或考核方式:分笔试、面试。
1、笔试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专家组出题组织考试。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7月5日。
笔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11日在学校公布。
2、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和所授课程专业内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
面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以百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以卷面考试成绩为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集体评议结果为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于2016年7月20日在学校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