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招聘实有人口协管员40人公告(2)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文字写作;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机试
1、机试内容: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文字录入、制表);
2、机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上午11:00-11:10;
3、机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机试成绩×50%。
入围成绩查询时间定于2016年4月28日,考生可在望城区人事人才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4月29日上午(9:00——12:00)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大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根据入围成绩排名,分男、女,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时间共8分钟,其中阅题、答题各4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入围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分男、女,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
2、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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