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wsjsw.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最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8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3月28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3月28日后出生;32周岁以下要求1983年3月28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0年3月28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5年3月28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要求1970年3月28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要求1965年3月28日后出生。
(2)报考专业可参考《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生计生委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投递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网络投递报考资料)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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