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大学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实际,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三)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其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首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应聘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8 日—2016年3月31日(休息日除外);
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2016年6月30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登陆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sdx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名称+应聘岗位的名称。如: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李四+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应聘者须在参加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吉首大学人事处进行核查。
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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