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大学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人员公告
为保证我校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切实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审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内蒙古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2016年内蒙古大学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始建于1957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立的一所综合性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双一流”建设,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数9人(教学科研岗位人数3人、教辅岗位人数6人)、管理岗位人数12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的岗位计划招聘3人。详见《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的;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6年4月13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岗位为硕士学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聘岗位为学士学位的,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详见《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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